
一. 病因 :
因為特殊體質(帶有特殊基因,例如HLA-B*1502, 5701, 5801, 1301等)並且碰到某些高風險藥物(如:磺胺藥、巴比妥鹽類、解熱鎮痛劑、抗黴菌藥、抗生素、抗癲癇藥物及中草藥等)或某些食物所引發之身體免疫反應。
二. 症狀 :
每次服用過敏的藥物後,疹子固定復發於皮膚同一位置,出現一個或數個圓形或橢圓形紫紅色斑塊,界限清楚,可能有搔癢、刺痛感抑或完全無感覺,常見位置為臉部、唇部、生殖器、手掌、腳掌及四肢,待過敏反應期過後,會留下色素沉澱,較嚴重時可能會合併水泡,在生殖器或嘴巴有時合併潰瘍產生。
三. 治療 :
立刻停止服用相關藥物,使用外用、口服的類固醇,口服抗組織胺等。
四. 預防與保養 :
- 辨識並記下會引發過敏之藥物。
- 將過敏藥物名稱紀錄至健保卡上並在健保卡貼上藥名標籤,隨身攜帶的證件最好也貼上藥名標籤。
- 就醫時主動告知醫療人員過敏史。
- 提高警覺性,過敏的發作時間可快可慢,若用藥後有皮膚紅疹等疑似過敏症狀,應立即回診評估是否為過敏反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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